1、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。
3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,参加为期7日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