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族有哪些风俗习惯
1、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。在青山绿水之间,点缀着一栋栋木楼,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。木楼上面住人,下面圈牲畜。无论是什么房子,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。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,两边厢房住人,后厅为生活区。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,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。

3、婚俗 “炮火”入洞房是壮族的一种婚俗。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“炮火”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。这个婚俗,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。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,要稍停片刻,做好“冲锋”进门的准备,因为在门口、厅堂、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“炮火”组,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。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,“炮手”们点响鞭炮,形成道道“火墙”,挡住新娘的进路。如果是胆小的新娘,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,再等第二次“冲锋”。 “炮手”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,做好第二次的“阻击”准备。可以说,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“冲锋”是进不了门的。围观的客人,里三层外三层,好不热闹。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,来到洞房门前,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,因为“炮手”要放“火炮”。这时,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“侦察”,乘“炮火”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。顿时欢声雷动,祝贺新娘“旗开得胜”。婚宴后到掌灯时分,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“挑水”。新娘将把水缸挑满,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。就这样,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。

5、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。在桂北山区,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,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,跨过三四座桥。所以成亲时,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。背新娘的人称为“水手”,多是未婚男青年。过河时,鸣炮三声,喇叭齐鸣,“水手”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,弓下腰,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。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,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,更不能调笑。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。 过河时,“迎娘”(由未婚女青年担任)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,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,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,热闹非常。上岸后,乖巧的“迎娘”把伞放得很低,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。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“三关”闯“十门”的。先谈恋爱,后定亲,才能成亲,谓之“三关”。迎接、对歌、出门、穿村过寨、过河过桥、入门、唱调、回门、回家、入洞房,谓之“十门”。“过河”只是“十门”中的第五个“门”,“十门”过了才能入洞房。

7、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,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。出门到村口。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,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。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,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,再将高跷挂在门边,洗净手脚,方踏梯上楼。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,他们地处亚热带,常年多雨,道路泥泞行走不便,如带着泥脚进屋,实在不卫生,就发明了这种呈“非”字形的“高跷鞋”。

9、 忌讳 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;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;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(有的是头七天)忌讳外人入内;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。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,一般都要脱鞋。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,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,脱掉斗笠、帽子。火塘、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,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。壮族青年结婚,忌讳怀孕妇女参加,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。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。家有产妇,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,以示禁忌。不慎闯入产妇家者,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,送婴儿一套衣服。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,做孩子的干爹、干妈。
